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人防工程
提交时间 2019-12-12
咨询内容 我公司在人防工程的200米范围内建造了光伏板,被武装部警告要强制拆除这些光伏板,现在我们想要知道 1、我省人防工程或用地相关的法律规定 2、如果真的在这个范围内,必须拆除,武装部自己是否有权利直接拆除,还是起诉到法院或者通过政府来拆除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12-12
回复内容 王佳雨你好: 咨询收悉,现答复如下: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布〈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办字〔2001〕第210号)第十四条(五)“禁止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桩、埋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第十五条“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影响人民防空工程安全时,必须采取保障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其他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禹州市人防办办公电话:0374-207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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