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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鹤壁市配套费的疑问
提交时间 2016-03-31
咨询内容 2010年以来,河南省18个省辖市中大部分都免收配套费,为何鹤壁市还一直在收暖气开口、天然气开口、热流量表等相关费用,我看到国家计委 财政部于2001年就有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统一归并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省级价格。并且省计委 财政厅也下发了相关规范性文件,为何鹤壁市一直不予执行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16-04-06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将该情况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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