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新乡市润华翡翠国际业主充电桩安装报备迟迟未答复 |
|---|---|
| 提交时间 | 2025-06-12 |
| 咨询内容 | 您好! 我是新乡市润华翡翠国际居民,4月份向新乡人民防空办公室提交了第一批(十几户)国家电网个人充电桩的施工方案报备,已经过去两个月了,仍未收到新乡人民防空办公是否可以安装的答复。 需要说明的是: 1-经过两审,法院判决物业同意业主安装充电桩的申请 2-小区民用变压器电容足够(有国家电网电容报告) 3-小区地库4大消防系统完全满足安装个人充电桩的要求(当地消防大队不需要任何手续审批) 4-国家电网针对小区人防车位的特殊开具的施工方案中包含2套施工方案 5-人防车位目前有桥架、预留套管,满足人防工程不能打洞走线的要求 6-满足人防工程非战时服务民众的条件 国家电网新乡市牧野区供电所也在等 新乡人民防空办公 的回复: 1-希望尽快施工, 2-第一批如果可以安装,需要出具第二批近50户已申请业主的施工方案 望贵单位催促人民防空办公室尽快给答复。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5-06-16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1号)第十三条,平时使用人防工程不得影响战时防护效能,不得影响平战转换,并且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规定。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于人防工程,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材料、工艺,并符合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环境保护、人防防护的要求。 2.针对您反映的具体情况,已安排新乡市国动办具体落实,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