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关于居家和社区为老服务模式宣传推广复制问题之我见
提交时间 2016-08-12
咨询内容 (按语:民函〔2016〕201号通知是7月13日下发的,通知要求:7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到省,省优选1-2个城市在8月15日前报送民政部、财政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专家,依据试点条件对申报城市进行打分和排序,按照突出典型引路,东、中、西部统筹安排的原则,确定试点城市名单,并于9月15日前向社会公开。最终确定的试点地区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由省级民政、财政部门联合上报民政部、财政部备案。从7月13日到10月15日,3个月的时间,这就是说试点城市,政府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最多只有3个月的时间,要拿出1-7个重点支持领域的实施方案。这时间太紧了,除非是早有备选方案。 民函〔2016〕201号通知要求申报条件:试点地区及所在省(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并具备组织开展试点的强烈意愿和相应能力。 我们认为既然是试点城市7个重点领域多一个可实施方案用作参考不是更好吗?更何况我们的实施方案是解决为老服务人力资本方面的,应该更受欢迎。社会上养老有困难的家庭已经非常多了,每天都在不断的增加……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压力也不断在增加。) 关于居家和社区为老服务模式宣传推广复制问题之我见 2013年12月看到(民办发〔2013〕23号)通知的时候,我们的为老服务项目正处在(研发)生长的“拔节期”,心急也无奈。2016年7月 获悉(民函〔2016〕200号)通知如久旱逢甘露,正值我们项目(研发)“灌浆期”结束,现在“种子饱满”成熟了,墒情适宜,播种培植,我们坚信只要播种下去,加强田间管理就一定会有所收获。 我们项目主攻方向是:居家社区机构为老服务一体化。项目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的实施必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新理念带动实践。在不断实践中厚植发展优势,以点、线、面策略推进。点:养老机构(照料中心)、线:连接中心与社区的“廊桥行动”、面:以送餐助餐为切入口带动为居家老人开展多元服务。今明两年是播种管理的黄金期,如果错过这个抢墒播种期,我们过去几年的辛勤努力收获的只有一捆“秫秸”。我们有意愿贡献出全部方案,有责任努力实施和继续完善这个方案。 为老服务模式,无一例外都是慢工细活,不显山不露水,平常而安静。有成效的养老模式从研发到落地,理论和应用过程是很漫长的,如果简单的模仿(抄袭)结构那只是形式上的复制,例如:老年社区、时间银行、以房养老、同居养老、候鸟式养老、抱团养老、互助养老等等其内容是不能照搬的,因为这些内容是被“整理过”的,整理内容需要具备有整理能力的人才和空间环境,具有整理能力的人才需要培养,空间环境需要社会提供,内容匹配相应的形式就不是复制了。《我们与社会化养老环境同行》小型化家庭养老解决方案可以做试点,但是更不容易被推广复制。每个小型家庭的老人因年龄、社会地位、性别、所在地区等因素对不同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存在差异,因而在建立为老服务市场时,需要考虑不同服务和不同地区的需求特征,以便提供有针对性的开展为老服务。民政部和中央财政决定选择一批条件合适的地区,进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我们为老服务整体方案名称是《我们与社会化养老环境同行》故此,我们认为9月15日前公布的试点城市,养老环境会更适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方案名称中的我们不是泛指,而是特指低龄健康老年人,(60-69岁)他们是参加为老服务志愿者或互助活动的主力军。为他们提供比较好的社会化养老环境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为老服务方案完全是市场化运作,因地制宜 ,依靠商业模式的力量来撬动资金链条滚动。我们选择在多个试点城市同期开始工作,步骤同步进行,进度要求基本一致,力求环环相扣,节节攀升。待续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6-08-17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老龄处,电话:0371-6550647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