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河道改造毁掉农民开发河坡地是否有赔偿 |
|---|---|
| 提交时间 | 2017-04-18 |
| 咨询内容 | 请问:河道改造过程中,毁掉农民开发的河坡地(有树有庄稼),是否有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河坡地是当时村里分地的时候,村里干部按片儿划分给村民开荒使用,不在土地证)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
| 回复时间 | 2017-05-02 |
| 回复内容 | 首先,感谢您的来信。 根据水汛[2007]7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仅在滞洪区内由于滞洪运用造成的损失国家给予补偿,其他无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