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非农业户口退伍士兵的安置和待业期间的生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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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5-06-04 |
| 咨询内容 | 省领导您好:我是2003年在台前县应征入伍、2008年12月份退伍的非农业户口老兵,并按时到民政等部门报道登记。根据当时的政策完全符合工作安置,当时县民政局安置办工作人员让回家等安置工作的通知,一等我就等了6年多,期间民政有关部门对我没有任何的沟通和通知,更没有任何一点待业期间的任何补助,六年来我只能靠常年在外打工为生。对于县民政安置部门的工作态度我提出质疑,和感到无比的气氛,在我们当地比我退伍晚的都安置上班好几年了,我现在非常苦恼只能向您们求助,寻求帮助和解决!请问领导:1.待业六年来我能拿到政策规定的最低生活补助吗?2.县民政局把我们的工作安置指标挪用到哪里去了?请领导给予明示! 此致敬礼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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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5-07-02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