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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在济源工作,何时能用公积金在洛阳贷款买房
提交时间 2015-04-05
咨询内容 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本人在济源工作打算今年在家乡洛阳买房子,请问此政策两年内能否实现,是否值得我等待一段时间以后再买房?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15-04-07
回复内容 您好,具体政策问题建议您咨询我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电话:0371-6808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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