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易地建设的问题咨询 |
|---|---|
| 提交时间 | 2022-04-14 |
| 咨询内容 | 城市规划内,某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3000平方米,该项目未设计地下空间,其总评图也无地下建筑面积,项目方提出各级政府,各级部门要倡导国务院“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人防部门也要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减负,现咨询是否可以易地建设?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2-04-18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防空地下室由建设单位修建,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防空地下室必须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申请易地建设费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易地建设条件,不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不能以缴纳易地建设费代替修建防空地下室。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