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证书 |
|---|---|
| 提交时间 | 2015-02-05 |
| 咨询内容 | 您好!据说,有的省份已经规定不再要求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和每三年进行登记,证书长期有效。请问我省已经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还需要接受继续教育吗?证书还有三年有效期的规定吗?是否需要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登记呢?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
|---|---|
| 回复时间 | 2015-02-06 |
| 回复内容 | 马磊同志: 关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资格证书有关问题,建议您向省软件服务业协会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371-65509836.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