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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未经招投标流程而内定居委会控股物业公司强行入驻小区收费管理是否合法
提交时间 2025-01-08
咨询内容 事发地: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德诚小区(即由襄城县灵武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主导的烟城路西延中段拆迁回迁安置项目,建筑面积约64506平方米,2016年10月份开工建设,2019年交工,共计楼宇10栋,均为6层)。 德诚小区存在的问题: 1.小区建筑面积已经超过了5万平方米,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前期物业公司的选聘应走招投标程序。但襄城县城关街道办和茨沟街道办未经招投标程序,也没有开业主大会,更没有征询业主意见的流程。便私自内定了由常庄社区居委会控股的物业公司“襄城县德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入驻小区强行收费服务。即物业公司入住流程不合法。 2.德诚物业入驻后实行分项制收费(0.98元/㎡/月)高于同类回迁房小区(有些回迁小区是免物业费5-7年)甚至高于同县域内高档小区(0.7-0.9元/㎡/月),德诚小区的软硬件配套按照物业费定价标准连4级都达不到,德诚物业依仗社区控股的背景强行高收费且巧立名目征收多项不合理费用,业主向居委会多次反映无果。从2019年至今,涉及的不合理费用大致为德诚小区总住宅数约308户,拆迁户263户以下只是保守计算数据: (1)天然气开口费:¥2800/户*263户=¥736400。 (2)私自把原建筑商新水表换成物业自己采买的水表而产生的水表费(住宅是每户170元,底商是每户240元,此处还没有统计底商那部分费用),新水表读数准确与否待确定,水表更换费为:¥170/户*263户=¥44710。 (3)没有服务却收取的装修垃圾清运费:¥274.38/户*263户=¥72161.94。 (4)没有服务却收取的装修管理服务费:¥274.38/户*263户=¥72161.94。 (5)没有服务却收取的上料费:¥200/户*263户=¥52600。 (6)2019年1年收取的高额电梯维保费,却没有修理电梯风扇,照明等:¥500/户*263户=¥131500。 (7)2020-2025年5年收取的高额电梯维保费,却没有修理电梯风扇,照明等:¥300/户*263户*5=394500。 (8)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该物业服务被认定为是非法服务,则其收入全部都是非法所得。退一万步,按照“质价相符”原则,也尊重物业公司部分劳动付出,则2019-2025超额收取的物业费,根据图1 可知德诚小区建筑面积约为2508239427=64509㎡,初步按照50000㎡计算物业费,物业费定价标准参考附件3,则该物业公司超收:¥(0.98-0.35)/㎡/月*50000㎡*12月*5年=¥1890000。 (9)住宅水费、住宅电费、公摊水费和公摊电费需要进一步核实,是否有加收费用。 以上费用加计约¥2999533.88,人民币 贰佰玖拾玖万玖千伍佰叁拾叁点捌捌 元。 3.小区专项维修基金下落不明,业主代表已经跟许昌市住建局和襄城县住建局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确认过,专项维修基金城关街道和茨沟街道收取后并未转交给襄城县住建局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现在小区外墙建筑多处砖瓦掉落,已经造成了财产损害,险些造成人身损害,业主们需要启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修缮,但却找不到这笔基金在哪里。约有¥7728*263户=¥2032464。 4.德诚物业从未就相关文件向襄城县住建局备案,业主代表已经多次向襄城县住建局物业科的人投诉,县物业科的人表示他们也没有办法,让我们向市住建局反馈,业主代表已经整理资料向许昌市住建局的邮箱(jiansheju2016@sa.com反馈问题,但还未收到回复。业主想成立业委会维权,也遇到县住建局和街道办相互推诿不受理材料。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25-01-10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了解,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协调和监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二十四条规定, “确定物业管理方式,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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