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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提交时间 2016-12-11
咨询内容 您好: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按照每人每月995元执行;其他时期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按照每人每月945元执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照每人每月460元执行。 自卫反击退伍(非带病)回乡的老复员军人,补助标准每月是多少?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6-12-14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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