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工程联合验收 竣工备案问题 |
|---|---|
| 提交时间 | 2022-01-17 |
| 咨询内容 | 同一地块进行分期建设,人防工程按人防办审批面积,集中设计修建在二期工程地下室。一期商业楼没有人防工程,现已修建完毕准备竣工备案。建设单位向人防办书面承诺人防工程与整个地块项目同步竣工验收,人防办是否可以按照(豫人防【2021】27号 附件5)向住建局出具不涉及人防的一期工程竣工备案函?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2-01-20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防空地下室与地面建筑同步竣工验收事宜,请按豫人防〔2021〕27号有关规定办理。 2、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