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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培训事项的咨询
提交时间 2025-04-28
咨询内容 2024年7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工作指南(2024年版)》(办监督函〔2024〕591号),其中责任机制中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含“六项机制”内容12学时以上),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我公司管理人员自2024年9月以来(含2025年4月)参加河南省水利学会组织的线上培训中,未见到满足12学时的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培训内容。 请在互动交流栏目直接告知答复如下问题,无须电话告知 参加该学会自2024年9月以来组织的新取证线上培训并取得的培训学习证明及学习记录,能否满足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领中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相关要求?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水利厅
回复时间 2025-04-30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工作指南(2024年版)》(办监督函〔2024〕591号)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含“六项机制”内容12学时以上),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申领、延续申请,需严格遵循上述规定。
2.安管人员本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提出证书申领、延续申请时,需提交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届时由考核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是否合规作出审查。河南省水利学会组织的培训内容是否合规,需根据其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是否符合办监督函〔2024〕591号等文件进行判定。
3.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行政许可事项不设任何中介服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可采用自行组织或者委托培训、远程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具体规定详见《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slt.henan.gov.cn/2024/01-25/2892735.html)。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仍有疑问请与河南省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71-6556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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