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建设与管理处(安全监督处))关于申请2015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的申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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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5-08-12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是河南三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我单位正在申请2015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丙级)。由于是首次申请,对于水利部于2015年7月21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的申报和延续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的要求,理解不透彻,希望就有关问题贵处能够给予回复: 一、《公告》中,第三条中的“网络申报要求”的第二款:“首次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的单位,应当前往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建立用人单位用户。”对此,应该如何建立用人单位用户? 二、申请材料制备完毕后,是否直接向贵处申报审核?无需向我单位工商注册地(三门峡市)的水利局提交申请材料?能否提供贵处的联系方式? 三、由于水利部于2015年7月3日 发布了关于取消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三类人员的通知,而我单位聘用人员中,部分人员的资格证书中是原注册单位,现受聘于我单位,对此现象如何在申请材料中体现?是否按照往年申请方式,填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同意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书”? 以上是我单位在准备申报材料时遇到的问题,恳请贵处能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 2015.08.12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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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5-10-26 |
| 回复内容 | 按照水利部有关通知精神要求,2015年监理单位申报直接向省水利厅进行申报,省厅与原件一致后,统一转报至水利部;监理工程师取消注册后,须提供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如有不尽事宜,请咨询水利部通知预留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