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灵宝市川口乡南泉村村干部李卫波非法破坏可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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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4-08-08 |
| 咨询内容 | 我叫李三虎,男,1968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户籍:灵宝是川口乡南泉村4组。现向上级领导如实反映灵宝市川口乡南泉村治保主任李卫波非法破坏耕地取土取沙的违法犯罪情况,请领导们依法立案查办。 李卫波,男,现年30多岁,灵宝市川口乡南泉村1组,现就任南泉村委会治保主任。2010年以来,该人利用其村干部身份,拉帮结派,通过贿买村委会主要成员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威慑村民,在未办理用地手续和开采相应手续的情况下。先后在本村柳沟建粘土砖厂(砖窑)(有实图为证)破坏村民集体土地用于取土烧砖;2013年年中旬在砖厂干活一名女性被绞死在制砖机中。在于李卫波有钱有势在暗地把事情强压解决。当时在于在川口乡三圣村边建砂石厂,以承包名义将南泉村西河水浇良田耕地五六十亩毁坏用于沙场供应。非法为个人获利。几年来,曾有村民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但均在李卫波的强势和威慑(糖衣炮弹)下事情不了了之。 我咨询律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我特将情况再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我有照片为证,也可本人到场指认现场。请各级领导给予重视并依法严肃查处。 反映人:李三虎 2014年8月8日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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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4-08-25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拨打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热线12336进行举报,我们将派专人现场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