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棚户区项目能否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
提交时间 2020-11-09
咨询内容 我们是棚户区项目,根据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应建人防工程一万八千余平米,实际建设一万五千余平米,因规划调整剩余三千余平米无法修建,当地人防部门行政处罚后,能否收取我们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依据是什么?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0-11-11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2.城市新建民用建筑,确因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应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具体请按省政府令第159号第十四条第十五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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