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用电性质和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政策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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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2-11-22 |
| 咨询内容 | 1、泌阳同方热力有限公司为泌阳城镇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单位,目前热源形式以空气源热泵为主的分布式新能供暖方式,热泵驱动能源为电; 2、本年度为泌阳一新建居民小区实施集中供暖,目前报装二台1000kva变压器为热源提供用电(用电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3月15日);根据相关文件的说明,“分布式电供暖清洁取暖电量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或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 请问该居民供暖项目的用电性质应属于什么范围,是否可以选择? 3、关于《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内容,“城乡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合表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电价标准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高峰时段为每日8—22时,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3元;低谷时段为每日22时至次日8时,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12元。其中,“煤改电”居民用户采暖季期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高峰时段缩短为每日8—20时,低谷时段延长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 请问我司在采暖季用电上应如何办理“高峰时段缩短为每日8—20时,低谷时段延长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的用电手续;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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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2-11-24 |
| 回复内容 | 亲爱的马东凯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明确,居民生活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其中包括城乡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和居民合表用户。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2〕867号)中所提到的城乡居民“一户一表”、合表用户,与发改价格〔2013〕973号文件保持一致。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