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三门峡市委党校是否属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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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2-11-29 |
| 咨询内容 | 2022年11月23日曾提问关于三门峡市委党校电价执行相关问题,现对该问题进行补充提问 三门峡市委党校是否属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 若属于,应归类为(1)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2)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3)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4)普通小学、成人小学;(5)幼儿园(托儿所);(6)特殊教育学校(对残障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中的哪一类?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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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2-11-30 |
| 回复内容 | 亲爱的张苧月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我国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的执行和调整,属于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事权,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已对学校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将会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汇报衔接,同时也建议您可直接咨询国家发展改革委。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