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人防门启动半径内人防车位是否可以转让使用权及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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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12-10 |
| 咨询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想咨询人防门启动半径内人防车位平时是否可以转让使用权及出租。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5-12-12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人防法规定,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可依法转让平时人防工程使用权。 2.平时使用人防工程不得影响战时防护效能。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