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外省建筑资质甲级的设计院想承接附建式人防工程,如何在河南人防办网站进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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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02-03 |
| 咨询内容 | 外省建筑资质甲级的设计院想承接附建式人防工程,如何在河南人防办网站进行公告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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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1-02-03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人防办国人防〔2013〕417号文件和河南省人防办豫人防〔2018〕97号文件规定,省外人防设计甲级资质单位进入河南行政区域开展人防工程设计业务前需要进行承揽业务前备案。如果外省设计单位不在上述文件资质要求范围内,暂时不予受理备案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