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变更人防工程平时用途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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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08-18 |
| 咨询内容 | 我单位建设一项目,于2019年经县人防办批复修建1200㎡的人防工程,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部,平时功能为停车场。因规划问题等原因项目搁置。2021年项目开始启动,在设计中发现,该人防工程的平时功能不适于作为停车场,作为仓储比较合适。在战时功能不变的情况下,县人防办可以不可以按照我单位的申请变更人防工程的平时用途?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1-08-21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防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防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 2、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省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