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部分规定的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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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7-18 |
| 咨询内容 | 1.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中“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国有企业采用自筹资金投资的项目是否属于该范围内?达不到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在此范围内? 2.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中“第十一条 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后,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可采用核查随机法、票决法、集体议事法或其他方法定标。”,“其他方法定标”指的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开标、评标、中标的方式是否属于“其他方法定标”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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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7-22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国有企业采用自筹资金投资的项目暂未纳入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规定的“评定分离”范围。 2.未达到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暂未纳入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规定的“评定分离”范围。 3.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第十一条中的定标方法均指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该条款中的“其他方法定标”为兜底表述,在该办法试行期内请选择已明确的三种定标方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