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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部分规定的疑问
提交时间 2025-07-18
咨询内容 1.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中“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国有企业采用自筹资金投资的项目是否属于该范围内?达不到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在此范围内? 2.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中“第十一条 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后,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可采用核查随机法、票决法、集体议事法或其他方法定标。”,“其他方法定标”指的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开标、评标、中标的方式是否属于“其他方法定标”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5-07-22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国有企业采用自筹资金投资的项目暂未纳入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规定的“评定分离”范围。

  2.未达到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暂未纳入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规定的“评定分离”范围。

  3.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第十一条中的定标方法均指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该条款中的“其他方法定标”为兜底表述,在该办法试行期内请选择已明确的三种定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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