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工业项目
提交时间 2025-01-02
咨询内容 工业项目中的实验楼需要履行人防义务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5-01-07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管理办法》(豫人防〔2021〕27号)附件2规定,工业用地范围内除办公楼、综合楼、宿舍、餐厅、科研(研发)、商业以外的其他建筑设施免于履行人防义务,单体建筑物的属性按照审定的总平面图标注的建筑物名称认定。

        2.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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