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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夫妻一方为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所需资料以及流程
提交时间 2018-01-16
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河南许昌户口,我的对象原籍是安徽泾县,后经人才引进方式,通过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派出所户籍办公室迁入我省郑州市金水区普惠路36号院海马社区1号的集体户口,入户时只有一张A4纸并加盖了郑州市公安局商都路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上面所标明的信息为:“户别:居民集体户口 户主姓名 与户主关系:小集体户户主 出生年月 住址:郑州市金水区普惠路36号院海马社区1号 ”我想请问:我与对象办理婚姻登记是否拿双方本人身份证,以及我的户口本和我对象的这张常住人口登记表即可办理?如果不是,请问都需要我们准备什么资料?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8-01-29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事务处,电话:0371-6590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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