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樱桃树补偿标准遇难题
提交时间 2025-11-17
咨询内容 根据《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条款,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的补偿须根据当地树(品)种相同(相近)的立地条件、管理水平、栽种年限,按照该树(品)种盛果(丰产)期近三年的平均产量乘以当年该产品产地市场价格,再乘以补偿倍数计算。盛果(丰产)期前按2—5倍,盛果(丰产)期按6—8倍,盛果(丰产)期后按2—4倍。 请问樱桃园中,每颗樱桃树的具体价格如何计算?我们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按照焦作市《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中最高标准550元/棵进行补偿,农户不同意,要按照所谓其个人计算的产量乘以6-8倍乘以市场价,接近2200元/棵进行补偿。 此纠纷已经持续了近乎一年,恳请官方给予指导和帮助,给出直观的补偿标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回复时间 2025-11-20
回复内容

  您所咨询的“樱桃树补偿标准”相关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2月24日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豫政文〔2025〕16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了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最低补偿标准,已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各省辖市(示范区)根据省政府豫政文〔2025〕16号文件,制定了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您所咨询的樱桃树的具体补偿标准应参照当地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补偿标准的文件执行。

  2025年11月19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