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简政放权采伐改革有关问题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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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7-03-06 |
| 咨询内容 |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 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林资发〔2014〕61号,要求 简化林木采伐的审批手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林木采伐申请和审批程序,切实解决林农反映的“办证难”问题。采伐申请表格文书要简洁明了,易于被林农理解、接受。林权所有者申请采伐,可凭林木权属证明及相关材料直接向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乡镇林业站提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林业站的管理和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要将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的应用延伸到乡镇林业站,逐步实行网上申请、审核和发证。系统应用尚未延伸到乡镇林业站、但采伐指标已分解到乡镇并具备办证条件的,可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派出的乡镇林业站办理林农的采伐审批发证。 采伐经济林、薪炭林、竹林以及非林地上的林木,可由经营者自行设计,自主决定采伐年龄和方式。 请问:河南省在简化审批手续方面有啥做法。 对于耕地上果树、杨树苗木和城市小区绿化树木等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有何明确规定?对于经济林、薪炭林采伐需要办理采伐证吗,有啥手续? 请给予答复?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林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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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7-03-17 |
| 回复内容 |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林资发〔2014〕6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2016〕19号)精神,我省进一步简化林木采伐申请和审批程序,林农个人申请采伐,可由林农自行或委托他人根据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基本要求进行简易伐区调查设计,一次采伐蓄积5立方米以下的可免于设计。采伐经济林、薪炭林、竹林以及非林地上的林木,可由经营者自行设计,自主决定采伐年龄和方式。同时,部分地市根据本区域森林资源现状和林木采伐管理实际,开展了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委托乡镇政府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核发采伐许可证,确保采伐审批更加便捷高效,切实解决林农反映的“办证难”问题,充分调动农民等森林经营者爱林、造林、护林积极性,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2016〕19号)规定,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