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未按规定履行人防义务,如何做出相应的处罚?
提交时间 2021-04-23
咨询内容 力达天悦湾项目2019年经规划一次性通过,其中技术指标分一期、二期。建设单位在2019年7月份申请办理该项目(一期)工程的易地建设人防手续,经调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本单位对该公司申请的一期项目进行了处罚,并按标准追缴足额了人防费。现建设单位申请补交(二期)工程的人防费。 请问:我们能否对二期工程做出处罚?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1-04-27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此情况可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进行处罚。

       感谢您对省人防办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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