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相关问题
提交时间 2025-09-14
咨询内容 河南省人民政府9月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第三章第十条中规定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向电网企业和转供电企业申请报装,由电网企业和转供电企业定期汇总报装和使用数据并反馈至县(市、区)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是不是说个人安装充电桩不再需要物业出具允许安装充电桩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25-09-16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无需办理备案手续,指的是无需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备案;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可直接向电网企业和转供电企业申请报装,报装时需按照电网企业和转供电企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如您有相关问题,也可向我厅城建处咨询,电话为:0371-6606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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