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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市红十字会能不能做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
提交时间 2017-08-29
咨询内容 市红十字会能不能做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 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同志:你好! 我想咨询一件事情,“市红十字会能不能做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 红十字工作是一项“博爱 人道 奉献”的工作,我们想在市红十字会的领导下,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想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中心”,请问参照《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授权中国红十字总会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0号)》,市红十字会能不能做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还需要“市政府授权市红十字会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7-09-12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电话:0371-6550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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