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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村庄(社区)篮球场及运动场所的咨询;
提交时间 2024-07-31
咨询内容 您好! 本人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农村人,近期我国运动员在巴黎运动会的篮球表现欠佳,值得当值人员认真反思,反观隔壁的小日本的表现非常亮眼,令人不解。本人外出上海打工多年,有幸在上海感受了当地的社会公共设施,尤其是文体中心的发展,较为快速敏捷、据了解对这些公共设施有明确的维护修缮时间规定,如1-3年/小修、5年/大修等灵活方案,咱们政府也按村为单位配备了公共设施,如篮球场、乒乓球场等等,在此想咨询2个问题如下: 1、我们是否有对公共场所体育器材的日常维护?维护频率是多久一次? 2、对网传根据《国家农村公共设施规定》每20户及以上的农村村寨都应该建设一个篮球场及运动场所。篮球场建设标准由市教体局根据国标,统一指导把关,篮球场建设面积统一为28米×15米,地面统一实行悬浮拼装。是否属实?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体育局
回复时间 2024-08-05
回复内容

您好!

        问题一答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规定,由各地体育行政部门采购配置的健身器材,当地体育行政部门要与器材接收方、器材供应商签订三方管理维护协议,器材日常管理维护由社区、行政村等接收方负责。处于保修期内的器材因其自身质量问题而损坏的,器材接收方应及时联系供应商,由供应商免费维修或更换。超出保修期的器材由供应商负责维修,维修产生的费用问题应通过三方协议明确。器材供应商依据合同约定,每年也会定期组织1-4次巡检。      

        问题二答复:根据国家现有规定,要求各地体育行政部门推动实现行政村和乡镇健身器材设施全覆盖,但未明确具体建设标准和配备数量。各省(市)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发展条件,明确的标准不一。我省在“十三五”末刚实现村镇健身器材全覆盖,我省农村人口体量大、人均财政收入低,根据实际情况,我们确定的“十四五”目标是:在2025年底前,乡镇实现“1+4+20+1”设施配套(即1个篮球场、4个乒乓球台、20件健身器材、1套照明设备),行政村实现“1+6”器材配备(即1个篮球场、1条含6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篮球场要求是硬化地面,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铺设拼装地板。我们会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健身场地设施投入,提高场地建设标准,为群众健身创造更好的条件。

        再次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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