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办公室 )咨询
提交时间 2013-02-26
咨询内容 现在正在施工的水利工程。占用农民用地的补尝是否有标准。标准是多少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水利厅
回复时间 2013-11-29
回复内容

你好,你所反映问题,为当地排涝工程占地补偿问题,非移民办业务范围,建议你向当地水利部门咨询。谢谢你对水利网在线咨询栏目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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