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参战军人优抚金问题
提交时间 2018-04-26
咨询内容 本人无工作单位,曾到越南参加抗美援越战役,属卫生兵,是否属于优抚对象第四条,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问当地民政工作人员,讲部队卫生人员不属于参战退役人员?若是,如何申请?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8-05-13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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