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农村饮水工程形同虚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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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7-17 |
| 咨询内容 | 我是洛阳市新安县南李村镇李沟村的,我村去年由水利局出资建设的农村饮水工程,从开始用水到现在才一年多的时间,三天两头停水,从来没顺顺利利的用过,严重影响了老百正常生活,大夏天的,这么高的温度,连喝的水都没有,更别说洗涑了,此项目违背了政府建设为百姓解决饮水的初衷,同时让也让老百姓怨声载道,希望各级领导能够重视帮我们村解决吃水问题,在些代表我们全村百姓感谢各位领导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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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8-18 |
| 回复内容 | “关于李联海反映南李村镇李沟村饮水安全工程一年左右供水不正常问题”情况我厅已转交洛阳市水务局,洛阳水务局高度重视,督促新安县水利局及时与南李村镇政府及李沟村双委联系,经调查,新安水利局反馈:信访人李联海反应的问题不属实,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南李村镇李沟村位于南李村镇南大岭,南与宜阳搭界,距镇政府13公里,属丘陵山区,全村13个生产组,2000余人。反映人李联海居住于李沟四组。 2014年在南李村镇李沟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处,总投资42.08万元,计划解决1339人饮水问题。该工程新打水源井1眼(井深201米,出水量10m3/h),安装200QJ10-202水泵1台套,新建100m3蓄水池1座,机管房2间带院27.5㎡,分水房1间10.5㎡,铺设输水管道14294米,解决了李沟村李沟一、二、三、四组及西沟、上扬等7个生产组1339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工程建成通水后,交付受益村管理,由村委选派工程管护人员核定水价,对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进行管理,费用从征收的水费中支取。 据调查,该村于2016年7月16日出现供水不正常,当天为降雨天气,由于管护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水泵烧损,导致供水不正常。7月18日接到该村反应后,洛阳水务局立即与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泵供应商(郑州)取得联系,通知其抓紧时间对该村水泵进行维修。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泵供货合同,货物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供货商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在质保期外,如货物出现故障需维修,受益村需承担维修的材料费。7月20日中午,该村水泵维修结束,已正常通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