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商贷转省公积金需要的评估报告跟2014年10月国家3部委规定不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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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5-05-19 |
| 咨询内容 | 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2014年10月10日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目前我省公积金中心政策为了惠民,将原来贷款额度由45万提高到了60万,大大方便了百姓,给百姓带来了实惠.但是,目前河南省公积金方面规定的商代转公积金政策方面,虽然不再收取担保费用,(实际上是取消了担保,只接受房产抵押,需要贷款人自己筹措大额资金,先跟原来贷款银行结清贷款后,再拿房产证去公积金中心办理抵押),但是依旧要贷款人提供评估报告。 先不说评估报告规定的不清楚,因为目前评估公司很多,万一贷款人办的评估报告公积金中心不承认,岂不是花了冤枉钱;其次就是这个评估报告跟2014年国家3部位联合下发的文件冲突,相当于变相的收取评估费。 国家的好政策,落地下来为什么这么难呢? 好好的公积金贷款,需要贷款人自筹大额资金结清原银行贷款,如果能轻松结清,谁还去贷款? 取消担保,取消评估,公积金中心不还是变相的要收评估报告,虽说这个钱没有被公积金中心收取,但是还不是变相的助纣为虐吗?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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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5-05-21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们会将您所反映的情况与诉求转达给我厅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