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举报小区人防车库私自改建 |
|---|---|
| 提交时间 | 2025-06-05 |
| 咨询内容 | 漯河市临颍县城关街道红澄紫园小区地下车库为人防工程,小区二号楼下部门公共通道和车位,被违法改建为月子中心后厨,属于危险性改建,严重影响了战时防护和日常消防逃生的作用,存在诸多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防工程不得擅自改造、占用,且必须保证防护效能。 诉求恢复原有设计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5-06-11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按照《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使用管理办法》(豫省政府令第221号)第十二条,平时使用人防工程不得影响战时防护效能,不得影响平战转换,并且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规定;人防工程用作经营场所的,还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市场监管、物价、税收等方面的规定。 2.针对您反映的具体情况,已安排漯河市国动办具体落实,对影响人防工程战时防护效能的行为坚决整改。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