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人防验收标准
提交时间 2024-12-13
咨询内容 一个项目已招标且已与一家人防单位签订供货协议,中标单位按其供货需求提供、安装人防门门框、门扇,单招标单位单方面终止协议,重新与另一家人防单位达成合作协议,由新的一家人防单位提供并安装该项目人防门门扇配件。请问,这样合规吗?可以验收通过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4-12-18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原则上门框、门扇应为同一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厂家的产品。如果该人防设备厂家资格已注销,可向当地人防主管部门报备,且人防门的防护密闭性能满足要求时,建议验收通过。

        2.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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