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人防竣工验收
提交时间 2024-12-04
咨询内容 尊敬的省办领导: 我县一项目(问题楼盘)在竣工验收时发现人防门框和门扇不是一家公司,但第三方检测报告结果为合格。在询问后得知,因原来人防门生产厂家的门扇价格较高,后面又采购了另外一家人防门生产企业。因项目是问题楼盘,且地上建筑已交付使用,地下建筑非人防区已交付使用。对于人防门框和门扇不是同一家的企业,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人防门安装检测合格的项目,能否按照规定办理人防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4-12-09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国人防〔2014〕438号)第八条规定,“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制定人防设备产品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人防设备图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从目录中选用所需要的人防设备,并与企业签订合同。”根据《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规定,“与土建配合的防护设备预埋件如门框等(含封堵框)是防护设备产品的一部分,由防护设备生产厂家进行加工及预埋。”

2.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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