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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1999年12月退伍军人安置问题
提交时间 2017-08-10
咨询内容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1999年12月退伍的三年制义务兵,有全民制合同工安置信~!介绍信开到了县邮政局,县邮政局至今以种种理由未给安排工作,今年4月份我们县邮政局突然让我签了个自谋职业的证明,我看退伍军人安置条例自谋职业是不是要给我这十多年一个补偿啊~!什么都没有给我~!6月份还是7月份你们民政厅做了个回访说邮政局给我办了个停薪留职,我什么手续都没签怎么就停薪留职了~!条例上说对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001年之前的退役的按2001年标准发放:2001年之后退役的,按退役当年标准发放。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政府要通过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并保障其享受自主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效益好的民营企业优先聘用退役士兵。 还有一条是对安置上岗后非个人原因待岗、且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自主就业的,有企业依法为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有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落实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要求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可等单位情况好转后上岗的,待岗期间,由其所在单位按当当地最低工资70%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我现在什么都没收到。请问一下各位领导我现在该怎么办~!退伍17年没上班是不是要有个补偿啊~!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7-08-23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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