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办公室 )小型一类水库主管部门是谁? |
|---|---|
| 提交时间 | 2013-08-14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想问一下,小型一类水库的主管部门是谁;在小型一类水库对外发包时,谁有权对外签订承包合同;在这里,县政府,县水利局,乡政府各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盼回复!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
| 回复时间 | 2013-10-17 |
| 回复内容 | 首先感谢您的来信!以下是对您问题的答复: (1)小型一类水库省建设管理类别较多,需明确具体水库; (2)国有小型水利工程的经营管理方式,由其主管部门决定。集体所有的水利工程的经营方式,由该集体经济组织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府批准后决定。集体所有的水利工程可以承包、租赁; (3)县政府、县水利局负有水库监管责任,乡政府负有安全管理、防汛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