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国有产权登记变更 |
|---|---|
| 提交时间 | 2024-12-06 |
| 咨询内容 | 我公司对外参股公司国有股权已完成进场交易,工商变更时间晚于国有产权登记报送时间; 国有产权登记系统内按照交易转让后的实际持股比例30%报送,与工商系统内持股40%比例不一致;工商变更过程中提示工商数据与国有产权登记系统数据不符,需在国有产权登记系统内将持股比例修订与工商系统内一致后方能办理工商变更,请问国有产权登记系统数据修订如何办理?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回复时间 | 2024-12-11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29号令)规定,企业发生产权登记相关经济行为时,应当自相关经济行为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在办理工商登记前,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因此,请按照相关规定,由贵公司国有股东逐级报送至国家出资企业申请办理。感谢您对河南国资国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