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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外墙保温不合格
提交时间 2015-03-18
咨询内容 我是新乡市凤泉区世纪公馆外墙保温的工人代表,其承包商新乡市辉鸿保温公司使用非标材料,与设计完全不符,保温材料不但不阻燃而且助燃,这些我们当初都试过,拿火一点就着,我向新乡市质检部门反映,他们让我拿检验费5000元,工程去年就结束了,现在还欠我好几万的工资我哪里有钱交,我是实名举报,人也去了,没有钱那些质量问题就是举报了也没有用吗?如果老百姓举报工程质量有问题都要举报人拿钱去检测吗?我不求奖励,就是想要一个公平公正,我对质监站的工作人员说了,如果我举报不实,我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拿欠的工资抵也行,他们就是没有同意。如果要不到钱,我会一直向上级反映,我向总有人管的。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15-03-25
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与当地质监站沟通,了解5000元检验费用的相关依据及规定,寻求该事件解决途径。您也可咨询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了解此类事件的解决途径和方法。电话:0371-6622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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