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关于建设工程基坑降水的水资源税的事宜
提交时间 2025-12-12
咨询内容 河南省下发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建筑工地降水排水,水利部门催缴水资源税,税费征收的对象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如果由施工单位代缴,最终是否由建设单位承担计入工程造价中。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水利厅
回复时间 2025-12-16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如果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直接从事疏干排水工作,施工单位应确定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并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水资源税。税费最终承担问题,建议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合同约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