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铸造产能指标 |
|---|---|
| 提交时间 | 2024-06-28 |
| 咨询内容 | 原有工信部牵头制定的《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在2023年3月30日被废止之后,新增铸造产能是否还需要置换退出的产能?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 回复时间 | 2024-07-01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当前新增铸造产能不再需要置换退出的产能,只需要履行正常的项目备案手续即可。详细事宜请咨询我厅装备工业处(0371--65509911),感谢您对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铸造产能指标 |
|---|---|
| 提交时间 | 2024-06-28 |
| 咨询内容 | 原有工信部牵头制定的《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在2023年3月30日被废止之后,新增铸造产能是否还需要置换退出的产能?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 回复时间 | 2024-07-01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当前新增铸造产能不再需要置换退出的产能,只需要履行正常的项目备案手续即可。详细事宜请咨询我厅装备工业处(0371--65509911),感谢您对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