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还群众一个公道
提交时间 2017-04-23
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在您百忙的工作中给您们添麻烦实乃无奈之举,敬请谅解。 我们是焦作市博爱县许良镇郭顶村委,在此我们代表全体村民上书,向上级领导反映沁阳某水利工程施工中严重侵犯我村集体财产,把我村丹河井沟磨坊河渠,挖毁、填埋约120米河段,为与我村委协商,未经我县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该工程队私自动工,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多次向市、县有关部门反映此情况,至今无果。我郭顶村委恳请上级部门还我村群众一个公道。 举报人:吕继承 13462858786 曹小良 13723167809 曹自敏 15839115509 2017年4月26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水利厅
回复时间 2017-05-05
回复内容

感谢您的来信,已责成当地水利部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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