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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城镇户口退伍军人是否安置工作
提交时间 2017-05-16
咨询内容 尊敬的民政厅领导: 我是2000年12月由漯河市郾城区武装部批准入伍 ,2002年12月于中国武装警察8650部队服役期满{两年},退伍回户口所在地郾城区民政部门报道。 我以城镇户口入伍.退伍后民政部门并没有按照国家对城镇户口退伍军人的有关规定给予安置工作和发放补助金。因不熟悉国家对退伍军人的安置规定在家一等15年,不能因为国家不给安置工作就不生活吧,一直外出打工。近期看到国家对于退伍军人的安置规定后,数次追问民政局有关领导给予的解释是不符合安置规定,其原因是城镇户口占用农村名额入伍的不在国家安置范围内,那为什么我的批准入伍存根上明确的写着户籍是城镇户口非农,退伍后民政部门不给安置工作呢?那为什么在批准入伍前不给说明是城镇户口占用农村名额呢?现如今退伍后的档案也不知去向,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和档案局以查阅档案需要介绍信为由互相推托不予查找档案。这中间问题到底出在那里?是否有滥用职权.擅自篡改他人信息和混淆政策呢? 以上情况我应该怎么申诉请给于解答。谢谢 孙石磊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7-05-17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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