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个人购房长期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及商转公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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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2-12 |
| 咨询内容 | 1.目前国家及部分省地市有颁布或推行个人空置房物业费减免优化的政策条例,例如江苏省镇江市有出台空置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事项,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物业费最多交70%。其空置房定义为业主长期未曾居住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但在安阳当地目前部分物业法律意识还停留在空置房仅为开发商未曾卖出的房源定义中,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长期未入住的业主并未完全享受物业服务,不应完全缴纳全部物业费用。目前在网上未搜到河南相应条例,不知目前河南区域是否推行该政策从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业主的负担。如无望尽快推行该举措。 2.关于个人商贷转公积金,目前限制需拿到不动产权证后才可以进行办理,但当初商贷办理时可以用购房合同作抵押,从一定意义上来讲,购房合同上如果是一人名义下也能证明房产性质足够清晰,并且购房合同作为在政府机关备案合同应也受法律保护,是否可以也对这类人群开放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即购房合同如果仅有一人签署为一人名下房产,产权性质清晰时,即使当前不动产权证未下发也准予该类人员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当下不动产权证办理较为缓慢,开发商售楼处往往成年累月的拖延时间不给办理,这对一些业主的负担也加大了不少,当下没有不动产权证就去进行商转公操作并未个人意愿,而是多方因素导致迟迟不能下发,希望政府可以考虑这部分人群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流程优化。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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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2-14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了解, 关于问题1:目前暂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条例,还请您持续关注; 关于问题2:还请您向缴存地的公积金中心咨询,获取详细信息。根据问题1中的描述,则您应向安阳市公积金中心咨询商转公业务事宜。 感谢您的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