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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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4-05-06 |
| 咨询内容 | 我院建设的人防工程没有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县人防办已对其进行了处罚,因我单位没有钱缴纳处罚,县人防办已移交县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为了进一步纠正违法行为,我单位积极推进人防工程建设。目前,我单位建设的人防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在处罚没有缴纳的情况下,县人防办可以不可以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请省办领导给予明确回复。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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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05-08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人防工程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行政处罚不是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可以向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申请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