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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豫水建【2014】13号评标办法的解释
提交时间 2015-12-04
咨询内容 关于豫水建【2014】13号评标办法 二、合理投标价法里面的第四条,我有点异议,想问下如果投标单位获奖增加超过合理投标价按合理投标计算,如果获奖增加之后低于合理投标价还是按照合理投标价计算吗?评标办法能这样解释吗?如果有获奖有受罚该怎样计算。如果您在这不方便解释就给我打个电话,或者给我留个电话。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水利厅
回复时间 2015-12-07
回复内容

您好:

   您咨询的评标办法,请与0371-65571218联系。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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