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关于物流仓储项目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问题
提交时间 2025-04-03
咨询内容 我司于2020年当年开工、并当年完工一物流仓储项目,总体地上建筑面积约5万平,未建设地下人防。建设期间未缴纳易地建设费。 现拟补交易地建设费,但费用标准不明晰。根据地方政府出具的缴费通知,要求我司按照豫人防[2019]80号文,按照地上总面积的6%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并缴纳易地建设费。对此我们想咨询: 在80号文件出台前,该市(三类人民防空城市)一直按照2%的比例缴纳。而2021年河南省出台的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00号也明文规定物流仓储项目按照2%的比例建设防空地下室。是不是河南省政策对物流仓储类项目一直按照2%的比例配建防空地下室?80号文只是对民用建筑做了一二三类防空城市6-8%不等的要求,对于物流仓储这一类生产性建筑一直执行2%的配建比例。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5-04-07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0号)第十三条,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上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该文件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该项目具体适用政策请与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联系。如对适用政策有异议,您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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