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同一产权单位、同一项目,紧邻的两个地块人防工程能否按相邻人防单元间共用一道人防墙进行施工和分别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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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12-31 |
| 咨询内容 | 叶县广诚·美林府人防项目。该项目宗地约158亩,因采用分开招拍挂土地,造成两个地块,均由平顶山市睿宸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豫【2020】叶县不动产权第0000277号和第0007071号),因此产生了两个建筑工程规划证,并产生了两个人防批文。该项目为南北两地块整体规划,地下工程也是南北两地块连通整体设计。由于美林府人防工程位于同一地块、同一产权单位、同一个项目建设的人防工程,且因两个人防项目在一个地库内部,考虑到平时地库使用方便,因此两个人防项目为整体设计且分别满足批文批复的面积,两人防项目在临近规划分界线附近,结合地库轴网布局进行设计,现阶段处于正常施工中,能否按共用一道人防墙,采用单元间封堵板进行封堵,并设置单元间连通口进行两个工程的连通施工,并按两个人防工程分别进行验收?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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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2-01-06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按《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有关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分别办理规划手续的相邻地块为同一土地使用权人且相邻地块按照同一建设项目整体规划的,相邻地块配建的防空地下室可单独设计,也可按一个防空地下室整体设计。其有关技术指标应满足人防部门批文要求,人员掩蔽工程应满足服务半径要求。具体事宜请咨询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